我們可以說債券就是政府、銀行或企業借您錢打的借條,這個借條上記載了借了多少錢、利息多少、什么時候還、怎么還等內容。
是的,這些都是債券最基本的定義,想進一步了解債券,做一個合格的債券投資者,光知道定義是不夠的,今天為大家全面的整理了債券的基礎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萬丈高樓平地起,一磚一瓦都是根基,把債券基礎知識掌握牢固了,才能有效拓展認知的范圍,更能規避一些“坑”,減少被割韭菜的機會。
一.什么是債券?
(一)債券的定義
1.債券屬于有價證券。擁有債券就擁有了債券所代表的權利,轉讓債券也就將債券代表的權利一并轉移。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債券的流動并不意味著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也同樣流動,債券獨立于實際資本之外。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擁有債券的人是債權人,債權人不同于公司股東,是公司外部利益相關者。
(二)債券的票面要素
1.債券的票面價值:債券要注明面值,且都是整數,還要注明幣種。
2.債券的到期期限:債券的特點是要按原來的規定,期滿歸還本金。
3.債券的票面利率:債券是按照規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利率主要是雙方按法規和資金市場情況進 行協商確定下來,共同遵守。
4.債券的發行者名稱。
此外,債券還有提前贖回規定、稅收待遇、拖欠的可能性、流通性等方面的規定。
(三)債券的特征
1.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動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
3.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于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余資產的索取權。
4.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二.債券的分類
(一)按發行主體分類
1.政府債券:政府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府,這種債券是由一些與政府有直接關系的公司或金融機構發行,并由政府提供擔保。
2.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籌資主體為籌措資金而面向個人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表明債務、債券的一種憑證。
3.公司債券: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二)按是否規定在約定期限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分類
1.貼現債券:指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發行價格與票面金額之差相當于預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時按面額償還本息的債券。
2.附息債券:附息債券的合約中明確規定,在債券存續期內,對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
3.息票累計債券:與附息債券相似,這類債券也規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債券持有人必須在債券到期時一次性獲得本息,存續期間沒有利息支付。
(三)按募集方式分類
1.公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發行人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債券。
2.私募債券:私募債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發行對象一般是特定的機構投資者。
(四)按信用狀況不同分類
1.利率債券:指直接以政府信用為基礎或是以政府提供償還支持為基礎而發行額債券,在我國利率債券也包括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
2.信用債券:也稱無擔保債券,僅憑發行人的信用而發行,是不提供任何抵押品或擔保人而發行的債券。
(五)按債券券面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是一種標準格式實物券面的一種債券,一般印有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
2.憑證式債券:是債權人認購債券的一種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制定的標準格式的債券。
3.記賬式債券: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它利用證券賬戶通過電腦系統完成債券發行、交易及兌付的全過程。
(六)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
1.固定利率債券
2.浮動利率債券
3.可調利率債券
(七)按償還期限不同分類
1.長期債券:償還期限在10年以上的為長期債券。
2.短期債券:償還期限在1年以下的為短期債券。
3.中期債券: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為中期債券。
三.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四.債券和基金的區別
五.政府債券
(一)定義及性質
1.從形式上看,政府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它具有債券的一般性質。政府債券本身有面額,投資者投資于政府債券可以獲取利息。
2.從功能上看,政府債券最初僅是政府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但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政府債券已成為政府籌措資金、擴大公共開支的重要手段。
(二)特征
1.安全性高。在各類債券中,政府債券的信用等級是最高的,通常被稱為“金邊債券”。
2.流通性強。
3.收益穩定。
4.免稅待遇。
區縣市級政府不能直接舉債,所以只能用城投公司或者政府融資平臺去間接舉債,叫地方隱性債務。
六.國債
(一)普通國債
1.記賬式國債:記賬式國債是從1994年開始發行的一個上市券種,它是由財政部面向全社會各類投資者、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的、以電子記賬方式記錄債權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轉讓的債券。記賬式國債的發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分為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以及同時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三種情況。
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和跨市場發行的記賬式國債,而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主要面向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
特點:可以記名、掛失;安全性好;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期限有長有短,但是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網絡發行,可以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上市后價格隨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風險。
2.儲蓄國債(憑證式):是指由財政部發行的、由固定票面利率、通過紙質媒介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國債。發行的儲蓄國債采用承購包銷方式。
一般不印制實務券面,而采用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儲蓄國債(憑證式)收款憑證”的方式,通過部分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柜面,面向城鄉居民個人和各類投資者發行,是一種儲蓄性國債。
特點:購買方便、變現靈活、利率優惠、收益穩定、安全無風險。
3.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指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幣債券。儲蓄國債(電子式)采用包銷或代銷方式,通過試點商業銀行面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特點:針對個人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采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負責還本付息,免繳利息稅;股利持有到期;手續簡化;付息方式較為多樣。
儲蓄國債(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電子式)異同:
相同:都在商業銀行柜臺發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級別最高的債券,以國家信用作保證,而且免繳利息稅。
區別:1.申請購買手續不同。
2.債權記錄方式不同。
3.付息方式不同。
4.到期兌付方式不同。
5.發行對象不同。
6.承辦機構不同。
儲蓄國債(電子式)和記賬式國債異同:
相同:都是以電子記賬方式記錄債權。
區別:1.發行對象不同。
2.發行利率確定機制不同。
3.流通或變現方式不同。
4.到期前變現收益預知程度不同。
七.債券交易以及報價主要方式
(一)債券交易
1. 債券現券買賣的方式:凈價交易、全價結算。
2. 回購交易:是質押貸款的一種方式,通常用在政府債券上。
3. 遠期交易:從成交日至結算日的期限由交易雙方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65天,交易實行凈價交易,全價結算。
4. 期貨交易:債券期貨交易在時間、空間上把債券的成交和交割兩個環節完全分離開來,交易過程分為預約成交和定期交割兩個步驟。
(二)債券的報價方式
1. 公開報價:是指參與者為表明自身交易意向面向市場做出的,不可直接確認成交的報價。
2. 對話報價:是指參與者為達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對手方做出的、對手方確認即可成交的報價。
4. 小額報價:在交易系統中,也為現券買賣提供了小額報價的便利,一次報價、規定交易數量范圍和對手范圍單向撮合的交易方式。
八.債券的開戶、兌付和付息
(一)開戶
1. 訂立開戶合同。開戶合同應包括如下事項:委托人的真實姓名、住址、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等;委托人與證券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同時認可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和相關規定以及經紀商公會的規章作為開戶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確立開戶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長合同期限的條件和程序。
2. 開立賬戶。在投資者與證券公司訂立開戶合同后就可以開立賬戶,為自己從事債券交易做準備。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允許開立的賬戶有現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二)兌付和付息
1.債券的兌付是償還本金,債券付息是支付利息。
2.債券一般有5種兌付方式:到期兌付、提前兌付、債券替換、分期兌付和轉換為普通股兌付。
3.債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主要有3種:息票方式(又稱“剪息票方式”)、折扣利息、本息合一方式。
九.債券評級的等級標準
銀行間債券市場中長期債券信用等級
根據《信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規范——信用評級業務規范》的規定,銀行間債券市場中長期債券信用等級符號及其含義如下:
1. AAA級: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強,基本不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極低。
2. AA級:償還債務的能力很強,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不大,違約風險很低。
3. A級:償還債務能力較強,較易受不利經濟環境的影響,違約風險較低。
4. BBB級:償還債務能力一般, 受不利經濟環境影響較大,違約風險=般。
5. BB級:償還債務能力較弱,受不利經濟環境影響很大,違約風險較高。
6. B級:償還債務的能力較大地依賴于良好的經濟環境,違約風險很高。
7. CCC級:償還債務的能力極度依賴于良好的經濟環境,違約風險極高。
8. CC級:在破產或重組時可獲得保護較小,基本不能保證償還債務。
9. C級:不能償還債務。
除AAA級,CCC級(含)以下等級外,每一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級。
十.債券常用術語
1. 債券面值
債券面值,是指債券發行時所設定的票面金額,它代表著發行人借入并承諾于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如債券到期日),償付給債券持有人的金額。
2. 凈價交易
凈價交易,是指債券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債券持有期已計利息不計入報價和成交價格中。凈價=全價-應計利息
3. 全價
目前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都實行凈價交易。在凈價交易下,現券買賣交易時,以不含應計利息的價格(凈價)報價和成交,而在結算時,再采用全價價格,也就是買方除按凈價支付成交價款外,還要另向賣方支付應計利息,凈價和利息這兩項在交割單中分別列示,以便于國債交易的稅務處理。全價、凈價和應計利息三者關系如下: 全價=凈價+應計利息,亦即:結算價格=成交價格+應計利息
4. 債券期限
債券的期限即在債券發行時就確定的債券還本的年限,債券的發行人到期必須償還本金,債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得到法律的保護。
5.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是指債券距離最終還本付息還有多長時間,一般以年為計算單位,其計算公式如下: 剩余期限=(債券最終到期日-交易日)÷365。
6. 票面利率
債券的票面利率即債券券面上所載明的利率,在債券到期以前的整個時期都按此利率計算和支付債息。在銀行存款利息率不變的前提下,債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則債券持有人所獲得的債息就越多,所以債券價格也就越高。反之,則越低。
7. 應計天數
起息日或上一理論付息日至結算日的實際天數。
8. 應計利息
應計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買賣結算日產生的利息收入,具體而言,零息債券是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貼現債券沒有票面利率,其應計利息額設為零。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已計息天數×100
9. 到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YTM)是指債券上得到的所有回報的現值與債券當前價格相等的收益率。它反映了投資者如果以既定的價格投資某個債券,那么按照復利的方式,得到未來各個時期的貨幣收入的收益率是多少。
10. 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從購入到賣出這段特有期限里所能得到的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到期收益率的差別在于將來值得不同。
11. 修正持久期
修正持久期是衡量價格對收益率變化的敏感度的指標。在市場利率水平發生一定幅度波動時,修正持久期越大的債券,價格波動越大(按百分比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