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以往靠“人肉”通關帶貨的微商們,都將成為電商經營者中的一員,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履行納稅義務。代購們將何去何從?目前,由于還沒有更具體的實施細則,不少代購依舊在觀望。
2019年1月1日起,電商法正式實施,其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商法還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定義,即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也意味著,此前處于法律盲區的個人海外代購將受到約束,納入監管范疇。無論是在微信朋友圈里賣貨,還是在直播平臺帶貨,抑或是在淘寶開代購店,都將被列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電商法,經營者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