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產檢假國家規定是怎樣的產檢假有多少天呢
《新勞動法》規定:
1、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2、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需要注意的時候,很多孕婦都不了解產檢假是否具有次數限制。根據相關規定,對于孕婦申請產檢假是沒有任何次數和天數的規定的,也不允許用人單位把產檢假列入病假、事假、產假、進行計算。
免責聲明:本站內容僅用于學習參考,信息和圖片素材來源于互聯網,如內容侵權與違規,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我們將在三個工作日內處理。郵箱:chuangshanghai@qq.com
Copyright © 格特瑞咨詢-上海抵押貸款公司 版權所有
黔ICP備190028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