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是企業生產必須的費用支出,也是很多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必要的成本費用,那么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是什么呢?
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如業務招待費發生額外是10萬元,當年營業收入是1000萬元,業務招待費的60%是6萬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萬元,因此只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5萬元。另外10-5=5萬元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屬于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才屬于業務招待費,比如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都可算在業務招待費之內,而對合作單位的贊助不屬于業務招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