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可以的!享受生育保險除了要滿足生育保險購買條件外,還要符合計生政策才可以的!未婚生育屬于違反計生政策!是享受不了的!至少你提到的造假結婚證,這個根本就是行不通的!現在計生與婚姻系統是聯網的!辦理生育報銷核實信息時一查就知了!所以如果不能辦理登記結婚的就要放棄生育保險這個了!不可以,沒有結婚證,非合法婚姻、非婚生子女,不享受生育保險。接下來具體說說未婚媽媽可以給孩子買保險嗎? 未婚媽媽是否可以申請生育保險金?
可以的,被投保人是你孩子就行,不需要親生的關系才給辦
你現在的小行不是他的親生父母,可以給他購買保險嗎?當然可以了,你給他購買保險。買保險不需要戶口本呀,什么戶戶籍啊?你只要買給她買完以后填寫完以后,然后按時交保險就可以了。不需要戶口。
這個當然可以給他買保險的呀。也就是說,如果你不能直接給她買,但是你可以直接給錢。然后讓他自己買保險,這樣也是可以的。這樣的話更恰當。
要看什么保險,涉及父母,子女直系親屬的要提供證明可能買不了,有些只需要填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基本信息,不需要提供直系親屬證明的就可以買。可以去辦領養手續把孩子戶口上在你戶口上就是她的法律監護人就可以了。
商業保險和血緣關系,以及戶口都沒關系,甚至可以投保給陌生人
保險單分得很清楚,投保人,受益人,這倆名字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是一個
母女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可以給女兒買保險嗎?到期后怎么領取保費
可以的。后期領取保費,要看買的什么險種。
如果是消費型的醫療險,一般是不能領取保費的。
如果是重疾險,純保障型不能領,返還型可以領取,生存金一般是本人領,如果身故受益人是母親,那么母親可以領取身故金。
如果是年金險,一般也是本人領取年金的,具體要看保單的設置。
可以買保險
女兒未成年可以母親單方買
女兒成年得女兒同意
買保險是交保費,咋會領保費?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宜,由保險受益人領取保險金
購買保險與戶口無關,母親給女兒購買保險不受戶口本限制,如果是返回保費類的保險,到期后憑借保單及合同攜帶身份證到保險公司辦理即可。
你好,你想給孩子買保險,這個雖然和孩子不在一個戶口本上,但是這個情況是可以買保險了,這個只要你們是直系親屬關系,法律認可的時候是可以買保險了,如果買保險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和孩子的戶口本就可以了。
母女在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都是可以給孩子買保險的,到期后如果想支取出來,可以去派出所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去開證明就可以啦。
未婚媽媽是否可以申請生育保險金?
肯定是可以的!享受生育保險除了要滿足生育保險購買條件外,還要符合計生政策才可以的!未婚生育屬于違反計生政策!是享受不了的!至少你提到的造假結婚證,這個根本就是行不通的!現在計生與婚姻系統是聯網的!辦理生育報銷核實信息時一查就知了!所以如果不能辦理登記結婚的就要放棄生育保險這個了!
不可以,沒有結婚證,非合法婚姻、非婚生子女,不享受生育保險。
根據我國現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非婚生育時,不能按照有關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其需要休息的時間,不應發給工資。
所以非婚生子損失很大,盡快和對方辦結婚和相關生育手續吧。
沒有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買保險嗎
沒有子女撫養權是可以給子女買保險的,給子女買保險和撫養權沒有任何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回答如下:
這個問題具有現實意義,接觸前,我還真沒考慮過。
試著回答,但是不敢保障正確可行。
孩子已經九歲,如果有合法的戶口和身份關系,就問題不大。直接用這個身份關系,投保就可以。,問題是,可能需要孩子現實生活中的實際監護人作為投保人。即使親生父母,如果沒有明確的法定親屬關系,目前是很難成為孩子的投保人。
由于具體情況不太了解,以上信息,還是提供好參考,至于如何具體解決,需要我們的智慧,簡單說,就是曲線救國吧。
祝好!
保險公司需要做生存調查,關系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孩子的監護人)面見,接受保險工作人員問卷提問并簽字確認,可以承保
深圳一非婚媽媽起訴衛健委爭取生育保險,單身女性生孩子是否應享受生育險?
深圳一非婚媽媽起訴相關部門爭取生育保險,雖然說法院對于這起訴訟立了案,也開了庭,但是一審過后此案并未宣判!夢夢表示,她因為和男朋友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無法按照政策享受生育險!她很清楚的確有這樣的政策,但是她卻覺得這樣的政策不符合事實,她想通過官司為自己爭取到合法權益,也讓社會開始關注未婚媽媽這個群體!也希望在放開三胎的情況下,可以給非婚媽媽一些保障。
夢夢起訴相關部門,很多網友表示夢夢勝訴的可能性不大,畢竟,國有國法,一些政策既然已經制定了,就不會為了誰而去更改!否則,在生育這方面豈不是要亂了套!所以,政策沒有修訂之前,非婚媽媽想要享受生育險基本上不可能!不過,很多網友卻覺得,既然三胎已經放開,既然想要刺激生育率,那么,在一些福利保障上,已婚媽媽和非婚媽媽應該一視同仁!所以,大多數網友覺得,單身女性生孩子也應該享受生育險!
深圳一非婚媽媽起訴衛健委爭取生育保險,單身女性生孩子應該享受生育險,但是,目前沒有政策支持!
深圳一非婚媽媽起訴衛健委,爭取生育保險,單身女性生孩子應該也享有生育險。新生兒的來源不應該成為婦女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限制,既然說都是生孩子,為什么要區別對待?而且要知道,并不是說這些女性不想結婚,而是因為特殊的原因沒法結婚,國家如果不能去保護這些女生的話,估計他們生育的意愿會越來越低。
交錢的時候不分時間,但是領津貼的時候就要分時間分地區分要求,這個就顯得有些過分了,而且要知道這樣的行為也是在降低女性生育的想法他們會覺得自己受到了限制,如果真的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孩子的生活沒有辦法得到保障,自己的工作沒有辦法得到保障,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誰愿意生孩子的。
律師庭后反饋,被告方在庭審中堅持認為: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一胎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認定,是依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6條,且在認定時該條例未修改。計劃生育證明只是用于統計人口信息,取得該證明不等于認可生育合法性。另外,“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及計劃生育政策中的“優育”,都是對于非婚生育不符合生育政策的證明。
單身媽媽應該要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因為單身媽媽入職之后,也是每個月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生育保險的費用,所以不能夠只能要求是符合計劃生育類的才能夠享受,應該是只要購買的都能夠享受。
應該享受相應的生育險,這樣的話才不會讓一個人的壓力特別大,如果在生活中享受不了的話,那么可能會直接影響到這個人的正常收入和支出。
單親媽媽這樣選擇保險?給自己和孩子最好的保護
單親媽媽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生活中的種種困難都要自己承擔。
最近的一則新聞,讓我們看到了單親媽媽的種種無奈。
這是上海張女士的一次遭遇。9月底,上海博銘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侯某帶她看了一套位于上海青浦的二手房,并邀請房東談價格。“房價沒達到我的心理價位,然后我就和另一家中介交易了,房價和中介費都比這家低。”
“我終于等到轉學,耗盡了所有積蓄,換來了上海的一個地方。”12月6日,張女士在個人社交賬號上發布了新房全貌視頻,并附上了自己對新房裝修布置的規劃。
讓張女士沒想到的是,她的社交平臺收到了一條威脅信息。“留言的人認為我的行為是跳單,告訴我這只是個開始,以后她會慢慢陪我玩。我告訴他我會安裝監控。他說你要看好監控,不然連監控都沒了。”
此外,該用戶還侮辱了張女士單親媽媽的身份。“聽說你是人工授精?不用麻煩,說不定我能幫你,但話說回來,你真的下不去了。”看到這些留言,張女士說當時很害怕,“手都在抖”。
作為單親媽媽,上海的張女士很為難,也很被嚇倒。
今天我們告訴你單親媽媽如何購買保險。給自己和家人一個保證。
首先,單親媽媽可以從以下險種中進行配置:
1.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主要用于醫療費用報銷。
這類產品的分類是:消費后才報、消費后才報、退貨后不退。因為不退費,普通百萬醫保和中檔醫保價格較低,每年幾百到幾千元不等。
購買醫療保險時要注意:
①優先選擇保證更新的產品
由于監管要求,幾乎有幾百萬的醫療險都有保底續保條款,稱為長期醫療險(保額超過一年(不含))。
大部分醫療保險為短期醫療保險,保障時間為一年。因此,在購買醫保的同時,必須配套終身重疾險作為長期保障。
②優先選擇中高端醫保
數百萬的醫療費用很便宜,但有很多限制。比如,上百萬的看病不能門診報銷,不能購買藥品,住院沒有預付款。他們只能到內地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普通科就醫。
百萬醫療對身體要求嚴格。以乳腺增生為例,認為女性最常見的生理變化會被百萬醫保列為排除項目(因乳腺增生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普通未經治療的肝血管瘤會被百萬醫保拒之門外。雖然中高端醫療將被排除在外,但仍有希望承保。
個別高端產品可以報銷既往疾病,價格不菲。
是選擇百萬醫療還是中高端醫療,關系到媽媽們的財力。建議考慮年收入30萬以上的中端醫療和年收入80萬以上的高端醫保。
2.重大疾病保險
重疾險的核心功能是解決重大疾病后收入來源中斷的問題。
重疾險的特點是:
①長期繳費,繳費年限一般為20-30年
②大部分產品終身保障
③買多少保險賠多少
單親媽媽在購買重疾險時要注意:
優先購買終身重疾險:既然目前的醫療保險不能保障終身,那就必須配套終身
重大疾病保險。只有終身的保險是我們自己的,限時的保險是保險公司所有的。
買足保險:“買保險就是買保險”。單獨拿出這句話有點片面,但不得不承認,太多人不知道自己買了多少保險,更不知道該買多少保險。
優先選擇可多次賠付重大疾病的產品:隨著社會的發展,罹患重大疾病的人群年齡日趨年輕化。但醫學的進步和人們對早期篩查的更加重視,增加了各種重大疾病的存活率。
以全球女性發病率最高的癌癥--乳腺癌為例。我國年發病率約30.4萬,占新發癌癥的15%,其中99%發生在女性。中國乳腺癌發病率增速是全球平均水平的兩倍,居世界首位一個。
從5年生存率看,我國乳腺癌患者達到83.2%,過去10年增長了7.3%。在癌癥5年生存率逐年提升的背景下,患癌后是否仍有保障成為很多人關心的問題,這也是重疾多重賠付產品優先的意義所在。
4.保費預算:
關于保費,不能太少,因為保費預算低意味著它不能有足夠的保險保障;保費不能太多,侵占了撫養孩子和日常生活的開支。
科學的保費比例應該是:(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定期壽險)保費在年收入的10-20%之間。
(終身壽險+年金險)保費建議為年化收益的40%左右,這個比例的設置要根據自身投資理財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調整,可謂一人一議。
畢竟,年金這種具有財務意義的保險,并不是擔保那么簡單。
5.做好健康告知,確保理賠順暢
保險法規定,健康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義務,健康告知會對理賠產生重要影響。據統計,如果有100人遭遇理賠糾紛,其中95人是因為沒有做好身體健康告知。
由此可見,健康告知的重要性。不同的公司、不同的險種、不同的產品,承保保單也不一樣。健康告知涉及保險醫藥,專業性強。因此,應邀請專業保險經紀人協助投保,提交病歷、體檢報告等保險公司要求的材料,并確保告知內容寫入保險合同。
希望所有單親媽媽都能為小家庭筑起一道“防火墻”!
未婚媽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嗎?
不可以。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由此可以看出,女性的生育產假是法定的,并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實,就應當享受產假。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產婦能夠恢復身體健康,同時也是基于人權的考慮。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一條 為了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采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第十一條 在勞動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婦女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同時廢止。
還沒出生的孩子是不能單獨配置保險的,一般的新生兒的商業保險都需要出生滿28天才能購買,或是更長的時間才能購買。而未出生的寶寶只能跟母親購買一些孕產分娩項目的醫療險。
關于孩子的保險方案應該如何配置比較合理,大家可以參考這份少兒投保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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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媽媽無法申請生育保險,會對自己生活造成什么影響?
未婚先育成了當代的“熱潮”,未婚的媽媽該怎么保障自己的權益?之前上班是買了保險的,但生育保險不是那么好領,如果不符合基本條件那就免談了,對于未婚媽媽來說,這就成了一個難題,申請不了生育保險,卻白白花錢保生育險,怎么破,生活怎么辦?
萬一遇上什么情況,比如未婚媽媽突然得了什么病,或者胎兒有什么危險,那就慘到沒法活了,該怎么去和生活抗衡!到底能不能咬牙切齒堅持到胎兒出生,到底有沒有能力把胎兒撫養成人,到底該怎么有分身術,一邊工作一邊帶娃!
說到底就是人和錢的問題,未婚媽媽無法申請生育保險,給生活帶來了巨大的難題,影響有多大我無法知道,我只知道,如果她非要把孩子生下來的話,那就養兒難,生活難,苦了自己,苦了娃,未來的路一定不好走啊。
這個有很大的影響呢,生孩子的時候去醫院是不給報銷,而且生了以后也無法享受生育險這塊補貼
生育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由你所在單位進行交納。如果無法繳納,則孩子生病無法保障
那就是生孩子的時候,可能正規的醫院無法接收。
主要就是生孩子的費用無法報銷,可能經濟上會有壓力,而且相當于白交了生育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