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社會,大家都十分清楚的是,國有企業在我國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國有企業會進行改制,對于這個過程大家都很想要知道律師在其中的作用,比如說國有企業改制律師參與的服務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服務方式律師事務所根據客戶的實際需要和雙方的約定,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國有企業改制方面的法律服務。不同的服務方式,律師投入的精力和介入的程度不同,服務的內容和承擔的責任有別,相應地,收取的服務費用也不同。最常用的服務方式如下:(一)主協調式律師在這種服務方式之下,律師全程參與改制過程,在委托人的配合下全面主導改制工作組的活動,協調各中介機構的活動。這種服務方式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從實體和程序的不同角度為改制方案的設計和具體操作把關,確保整個改制進程遵循國家頒布的改制法規和政策,不偏離法制軌道。2、在國家有關改制的法規和政策框架內設計合法的、兼顧各方利益又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改制方案。在“依法改制”的原則指引下,設計出兼顧國家、經營者團隊、普通職工、投資者等各方利益的綜合改制方案。3、指導改制企業對改制方案的操作實施,隨時協助處理改制操作中的各種疑難、復雜問題。改制方案的具體操作中,尤其是在國有資產的處置和職工的身份置換補償與安置過程中,需要參考和引用的法規和政策之間前后可能不盡一致,不同主體之間的情況千差萬別,這就需要專業人士對此作出準確判斷并提供切實可行的指導。4、依法處置改制企業占有的國有資產,確保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不人為流失。經辦律師將協調好其他中介機構作好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工作,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并依法對改制單位的產權界定、國有資產處置出具相關的法律意見書。5、通過法律文本(主要是“關聯交易”方面的協議)定位好改制企業與主業之間的關系:既考慮到輔業的現實情況,給予其必要的扶持,又要推動輔業走向市場,與其他市場主體展開公平競爭,并積極開拓主業之外的外部市場。6、通過設計法律文本對改制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確認,確保改制過程中債權、債務的穩定性。通過起草并簽訂債務人的承諾書、雙方或多方協議等形式對相關的債權、債務進行確認,對債務的清償或債權的繼受作出切實可行的安排。7、通過設計法律文本對企業改制過程中職工身份置換補償與安置、勞動關系變化進行確認。經辦律師通過指導原國有企業或主體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包含身份置換補償與安置內容)、改制企業與職工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改制后職工的社會保險的接續等工作。在主輔分離的情況下,可以使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法律效果得以確定,從而達到精干主業的目標。8、協助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人或上級單位挑選戰略投資者并與投資者進行協商談判,協助起草《投資協議》或《投資備忘錄》。9、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公司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有產權登記管理辦法》、《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859號文及相關配套文件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相關規定,指導改制企業進行改制過程中和改制后的相關上報審批、登記事項(如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國有產權),指導改制企業完成對原企業的注銷、變更或新企業的設立,指導新企業制定公司章程和構建法人治理結構。10、全面指導關破企業的破產清算,并指導關破企業職工利用有效資產重組創辦法人經濟實體,自主創業。11、根據企業辦社會單位的行業性質,協助改制企業同當地或上級財政部門、地方政府對口的主管部門交涉,推動分離企業辦社會單位的工作。12、在主業、輔業單位基本完成改制后,協助改制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國有產權持有人對改制單位的各項改制工作進行驗收,并在驗收的基礎上出具綜合的改制評估報告。二、參與式律師在這種服務方式下,律師僅僅作為中介機構之一加入改制工作組,在委托人的要求下部分參與改制活動,服務內容一般局限于法律事務。服務內容一般包括:與其它中介機構協作共同進行盡職調查;就改制中所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提供咨詢意見;制作勞動關系變更、產權轉讓所需的法律文本;理順企業改制前后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承繼等。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律師確實在國有企業的改制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其次有兩種方式參與,一種是協調式的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全程參與企業改制,另外一種就是參與式的,這種參與到國有企業改制的程度就比較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