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交強險的承辦機構為經保監會批準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
交強險的特性:
公益性、強制性、廣泛性。設立交強險的目的是:讓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強制性:強制承保,不能拒保。廣泛性:只要是機動車,都可以承保。(機動車包括摩托車,不包括電動車) 酒后駕車、故意撞人,交強險也理賠,目的是保護受害者,體現了公益性。當然遇到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會先墊付醫療費用,再立案調查情況,向司機追償。 交強險不賠的情況:碰瓷的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