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老年人保險的保險很多,其中大地福壽安康保險就是專門針對老年人意外而量身定做,它不僅一年保費低至60元,并且80歲以上的老人也能保,那么,這款老年人意外產品有哪些條款,保險責任又是怎么樣的呢?我們通過福壽安康保險條款來了解一下:
福壽安康保險條款
主險:大地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附加險:大地附加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醫療保險條款
大地附加個人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
一、投保須知
投保年齡:50周歲——85周歲
保險期間:1年
保費:60元-280元區間
二、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而身故或者傷殘的,保險人按下列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1、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自遭受該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以該意外為直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保險人按本合同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遭受該意外而下落不明,后經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人按本合同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但若該被保險人生還,保險金申請人應當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三十日內退還保險人已給付的意外身故保險金,然后本合同約定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應當視為未因該次宣告死亡而終止;保險金申請人未在三十日內退還的,保險人有權追索。
被保險人身故或者被宣告死亡前,保險人根據本合同針對其已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的,意外身故保險金應當扣除已給付金額。
2、意外傷殘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自遭受該意外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以該意外為直接、完全原因而導致《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中所列傷殘之一的,保險人按《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中與該項傷殘對應的給付比例和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乘積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若至該意外發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該被保險人的傷殘程度仍未完全確定,保險人根據該意外發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該被保險人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鑒定,并據此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
人身保險傷殘程度等級相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分為十檔,傷殘程度第一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0%,傷殘程度第十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每級相差10%。
保險人根據本合同針對被保險人給付的意外身故保險金和意外傷殘保險金累計以其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為上限,當達到該限額時,本合同約定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三、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1、保險人同意承保的,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2、保險人認為保險金申請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保險金申請人補充提供。
3、保險人收到保險金申請人提供的本保險條款“保險金申請與給付”部分約定的保險金申請證明和資料后,應當及時作出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的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核定。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保險金申請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保險金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4、保險人自收到保險金申請人提供的本保險條款“保險金申請與給付”部分約定的保險金申請證明和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支付相應的差額。
四、保險金申請與給付
1、保險金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時,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證明和資料。保險金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的,應當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證明和資料。保險金申請人未能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該申請的真實性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保險合同原件;
(3)保險金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若保險金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還須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4)保險人認可的機構(包括公安部門)出具的意外事故證明;
(5)申請意外身故保險金的,除第1至4項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外,還需提供保險人認可的機構(包括公安部門)出具的被保險人身故證明、火化證明或者喪葬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申請人還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申請意外傷殘保險金的,除第1至4項約定的證明和資料外,還須提供二級以上(含)醫療機構或者司法鑒定機構根據《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出具的傷殘程度鑒定診斷書;
(7)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金申請人所能提供的其他與確認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2、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對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金申請人等進行調查和檢查(包括提請作必要、合理的解剖檢驗),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金申請人等應當予以充分配合。
3、保險金申請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