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醫保是為保障學生健康醫療而設置的,隨著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加,醫療費用增漲不斷,學生醫保在不斷完善中。
學生醫療保險知識:
(一)保險對象:本校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并已繳費的在校學生,以學籍為準。
(二)住院:一、二、三級醫院的起付線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報銷比例為50%-70%,從2010年起,每年度最高可報銷7-11萬元。醫療費用通過醫院計算機系統直接結算,學生只需承擔個人應付部分即可。參保學生應持醫療保險證辦理住院手續,未持證的其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三)意外傷害:門診和住院費用都可報銷,起付線50元,報銷80%,每年最高可報銷6000元。
1、醫療費用在300元以下的,寫事故經過(主要內容包括有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治療過程、費用等,同時還需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年級系別、班級)由輔導員注明情況屬實,并核對有關手續,系學生主任簽字后到校醫院報銷結算。
2、醫療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到市城鎮居民醫保中心負責報銷結算,由個人墊付,手工報銷。參保學生發生意外傷害,應在三日之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申報(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心學生科電話:2033128),由城鎮居民醫保中心學生科進行認定,認定后手工報銷。
(四)寒暑假放假、校外實習住院及轉外地就醫:應先告知醫保中心學生科,到學生科辦理轉院手續,發生的醫療保險費用個人墊付,并在出院后1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資料到城鎮居民醫保中心手工報銷。
(五)門診:由學校建立門診統籌。
1、在校學生在校醫院發生的藥品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報銷40%,學生個人自負60%;治療檢查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報銷60%,學生個人自負40%;費用由校醫院在就診過程中直接結算直至達最高報銷額度。在校外醫院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報銷30%,學生個人自負70%。大一新生入學初醫保手續未完成辦理期間和學生在校外醫院就醫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個人全額墊付,每年10月的最后一個周四、周五13:00-17:00到校醫院結算前一年的報銷費用。學生門診醫療費用每學年校內校外最高報銷限額為100元。
2、學生原則上應在校醫院就醫,特殊情況(如假期及實習期間)需到校外就醫的,應到當地鄉鎮級以上醫院。學生校外就醫所需藥品,應回校醫院取藥(急診、重癥的除外),所缺藥品由校醫院酌情使用同類藥品替代或組織外購。學生校外就醫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應提供醫療費正式收據和費用情況明細。學生在校外就醫無正式發票的,或自行到校外就醫和購藥的,其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拓展閱讀
哪些人需要盡快買保險
從圖看退休后能領多少養老金
養老保險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