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回購協議
回購協議也稱再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回購協議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①將資金的收益與流動性融為一體,增大了投資者的興趣。投資者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安排,與借款者簽訂“隔日”或“連續合同”的回購協議,在保證資金可以隨時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資金的收益。
②增強了長期債券的變現性,避免了證券持有者因出售長期資產以變現而可能帶來的損失。
③具有較強的安全性。回購協議一般期限較短,并且又有100%的債券作抵押,所以投資者可以根據資金市場行情變化,及時抽回資金,避免長期投資的風險。
④較長期的回購協議可以用來套利。如銀行以較低的利率用回購協議的方式取得資金,再以較高利率貸出,可以獲得利差。
在美國,回購協議市場的利率一般以聯邦儲備資金拆借市場的利率為基準,但經常會略低一些。回購協議作為重要的短期資金融通方式,已越來越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