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助學貸款,助學貸款的申請流程具體如以下:
一、提出申請。學生提出助學貸款申請,并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二、學校經辦機構進行貸款初審。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對學生提交的貸款資料進行初審。
三、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學校經辦機構初審通過以后,將有關材料提交給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四、銀行審批。
五、簽訂借款合同。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六、發放貸款。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