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信用卡隨興分消費備用金業務可以提前還款。持卡人若要對已辦理的隨興分消費備用金提前清償未償付的分期余額,需致電興業銀行客服熱線95561進行申請。對于已成功提前還款的分期交易無法給予撤銷處理,且該提前還款金額無法再次給予分期處理。
若提前結清時,尚有未使用的備用金金額,則該部分未使用備用金將優先清償該筆分期提前結清時的剩余本金,若未使用備用金金額在清償該筆分期提前結清時的剩余本金后仍有剩余,且該筆分期無剩余本金后,則剩余部分將轉入持卡人信用卡賬戶;若未使用備用金金額不足以清償該筆分期提前結清時的剩余本金,則差額部分計入信用卡未出賬單,持卡人應按賬單還款。
若持卡人申請提前清償未償付的隨興分消費備用金剩余本金經興業銀行同意,興業銀行有權宣布持卡人該部分剩余隨興分消費備用金債務提前到期,并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對于隨興分消費備用金業務手續費分期收取的,興業銀行將按照分期剩余未下賬本金的3%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另行約定執行);對于隨興分消費備用金業務手續費一次性收取的,興業銀行將按“(已收取一次性手續費/原定分期期數)*(剩余未下賬分期期數)”退還已收取的相應手續費,并按照分期剩余未下賬本金的3%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另行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