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即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一個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也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外匯局,即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一個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也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成立時間是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它是一個副部級國家局,內設多個職能司和事業單位,在各地設有分支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根據上級局的授權履行外匯管理職責。
1.機構設置:
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總局設在北京。
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等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設有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雜志社等4個事業單位。
2.地區分布:
在各地區城市共設立36個分局(其中2個外匯管理部)。
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
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3.主要職能:
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并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
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
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
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
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