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國民技術(300077.SZ)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
智通財經APP訊,國民技術(300077.SZ)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決定書》”),具體內容如下:
“我局現場檢查發現,你公司全資子公司國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民科技)在2017年與部分客戶的系統集成業務應收賬款回款實際來源為你公司預付款項,構成虛構應收賬款收回,影響到你公司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數據的準確性,不符合證監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下同)第二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你公司應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一、你公司應根據合同協議有關條款,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應收款項進行追償,積極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二、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切實提高規范運作意識,嚴格遵守財務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規則規定,對公司資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不規范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計劃,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如對本監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