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行基準利率,其中活期利率為0.35%。在整存整取的定期存款利率上,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為1.10%,六個月定期存款利率為1.3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1.50%,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1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75%。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組成部門之一。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人民銀行新的職能正式表述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同時,明確界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這種職能的變化集中表現為“一個強化、一個轉換和兩個增加”。
“一個強化”,即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人民銀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水平,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調控;加強對貨幣市場規則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監督與監測,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之間的關聯渠道、有關政策和風險控制措施,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一個轉換”,即轉換實施對金融業宏觀調控和防范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由過去主要是通過對金融機構的設立審批、業務審批、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監管指導等直接調控方式,轉變為對金融業的整體風險、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轉變為綜合研究制定金融業的有關改革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戰略,按照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促進銀行、證券、保險三大行業的協調發展和開放,提高中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利益;轉變為加強與外匯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防范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兩個增加”,即增加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征信業兩項職能。由人民銀行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并參與有關的國際反洗錢合作。由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新的變化,進一步強化了人民銀行作為中國的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宏觀調控、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可持續增長和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