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庫存現金盤盈處理:
1、借記“庫存現金盤盈”賬戶:將盤盈的金額借記到“庫存現金盤盈”賬戶,增加該賬戶的余額;
2、貸記“庫存”賬戶:在貸記“庫存”賬戶中減少對應金額,反映實際發生的盤盈情況。
二、庫存現金盤虧處理:
1、借記“庫存”賬戶:將盤虧的金額借記到“庫存”賬戶,減少該賬戶的余額,體現實際庫存的減少情況;
2、貸記“庫存現金盤虧”賬戶:在貸記“庫存現金盤虧”賬戶中增加對應金額,記錄庫存現金的減少。
庫存現金的盤盈通常不被視為營業外收入,而是被視為營業收入的一部分。盤盈主要是指實際庫存現金數量超過了賬面上的預期數量,造成庫存金額增加。這通常發生在盤點庫存時,由于誤差/計量錯誤或其他因素導致的差異。根據一般會計原則,盤盈被視為一種調整,將其納入到營業收入中。這是因為庫存現金的盤盈是由正常的經營活動產生的,屬于銷售收入或業務活動的一部分。然而,具體會計處理和財務報表披露的要求可能因國家/地區和會計準則而有所不同。
1、識別盤盈金額:通過盤點庫存,確定庫存現金的實際數量與賬面數量之間的差別金額,即盤盈金額;
2、記錄會計憑證:根據盤盈金額,進行會計憑證的錄入。通常需要涉及兩個賬戶,即“庫存現金賬戶”和“盤盈收入賬戶”;
3、借貸記賬:根據會計憑證的性質,在“庫存現金賬戶”借方記錄盤盈金額,提升庫存現金賬戶的余額。在“盤盈收入賬戶”貸方記錄盤盈金額,增加盤盈收入賬戶的余額;
4、核對憑證:確保會計憑證的金額/賬戶和相關信息的準確性,并進行審查和核對。這是一個重要的內部控制步驟,以確保賬務處理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本文主要寫的是庫存現金盤盈盤虧賬務處理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