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沒有起征點,偶然所得按獲得的總收入額依照20%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由付款企業和個人代收代繳。對個人選購“福彩”、“體彩”其個人所得稅凡一次中獎收益不超過1萬的,暫免征繳個人所得稅;超出1萬的,獲得的總收入額按照20%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偶然所得稅起征點相關內容。
偶然所得稅是對個人獲獎、中獎、中彩及其其它不經意特性的所得的而征繳的一種稅。向個人付款偶然所得的公司為個人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人。無論在何處領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付款企業繳納。企業中獎網絡紅包需繳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予的具備價格折扣優惠或折讓特性的卡券、抵用券、抵扣券、優惠券等禮物以外。課稅對象主要是個人獲獎、中獎、中彩及其其它不經意特性的個人所得收益。本文主要寫的是偶然所得稅起征點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