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者在失業之前已經在所在的企業或單位,按正常流程連續繳納失業保險達到一年及以上的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2、申請者遭遇失業,不是因為個人原因導致的;
3、申請者已在相關機構辦好了失業登記,且對未來的工作有一定的目標和計劃。
失業補助金指的是保險公司對失業人員在遭遇失業后給予的一項失業補貼。失業補助金的領取必須滿足上述的三種條件才能領取。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讓失業者領6個月,若是高校畢業生要申請失業補助金的話,必須要在畢業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號前向戶籍所在地的相關機構提出申請。失業補助金的初衷是為了激勵失業者在失業后,重拾信心去找一份新工作。因此,失業補助金的金額不會很大。一般滿足領取條件的申請人,在其提出申請后。相關機構會對該申請者的情況進行認定,審核通過了就會通知申請者,并開始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