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組后,回到主板。退市后,股東仍然是該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該股東手上持有的股票不能在股票市場上進行自由交易。該股票恢復上市之后,就可以重新上市交易了;
2、如果是破產清算情況,當上市公司破產的時候,投資者們投入的資金就完全沒有了;
3、原股東進入了三板市場時,需到證券營業部或是相關的證券公司辦理托管手續,之后就可以在三板市場交易。進入三板市場時,原則上投資者不能再收到其對該股票的投資。
1、在該公司被監察受證信息披露之前買入股票的投資者可通過索賠來減少自身的損失;
2、該上市公司已經被證監會調查,股民還是投資購入了該股票,一直到公司強制退市之前還沒有出售,捏在手里,這類股票基本沒有什么價值,上市本身就只為集資,退市之后投資者很難挽回自身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