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協議:委托單位與開戶行溝通商量代發工資的相關事宜并簽署好書面協議;
2、開戶:委托單位應依據銀行方的要求去開通賬戶;
3、資金劃撥:委托單位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將資金足額轉到委托單位在開戶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4、履約上賬:開戶行按照委托協議規定足額發放給每位員工儲蓄卡里;
5、客戶取款:到賬后,委托員工自行辦理取款業務。
1、銀行作為貨幣經營的企業,是金融機構的重要組成,有利于社會資本的籌措流通;
2、銀行通過吸收社會各種渠道上的存款,將社會里所閑置的貨幣資金以及小額的貨幣節余充分的集合在一起,憑借貸款借給有貨幣需求的人進行利用,讓銀行成為貸款者與存款者的中介;
3、銀行給商品的生產方以及商人處理貨幣的相關收付、結算業務,銀行可以當做支付的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