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之所以打壓股價是為了使轉股價格低于正常股價以鼓勵用戶轉股,在所有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后,公司將不必為大量資金,支付任何本息,同時允許機構和大股東從中獲利。上市公司最不愿看到的就是債權人不同意債轉股,如果都拿利息,最終都希望上市企業還本付息,這十分不利于公司財務。因此,在可轉債之前,上市公司通常會隱藏利潤和利益,以防止股價上漲過多。以上就是發行可轉債為什么要打壓股價相關內容。
1、近3年的凈資產利潤率均值在10%以上,屬于能源、原料、基礎設備類的上市企業不可小于7%;
2、發行可轉換債券后,企業的負債率不高于70%;
3、債券總的余額不超出企業凈資產的40%;
4、募集資金的投向合乎國家的產業要求;
5、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儲蓄的利率水準;
6、可轉換債券的發行額不少于一億;
7、國務院要求的其他標準。
1、可轉債的用戶需要做好股價頻繁波動的準備,因為可轉債發行本來就是按照既定的發行價格賣給發行人,股價波動大;
2、利息損失風險:一旦股價下跌至轉換價以下了,那很有可能導致可轉債用戶變成債券用戶。因此可轉債變動很大,利率也會比同級的普通債券利率低,很容易給用戶帶來利息上的虧損;
3、提前贖回的風險:可轉債在發行后,若連續一段時間股價都非常高,觸發了強制贖回條款的話,那么上市公司有權利按照略高于可轉債面值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還未轉換成股票的可轉債。一旦提前贖回就限制了用戶可獲得的最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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