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盤集合競價掛單成交的規則就是指投資者在交易日14:57至15:00期間不得取消申報單,只能進行買入和賣出單的交易。同時在達成交易時也要遵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該原則也是讓高價買入的申報單要讓位于低價買入的申報單,低價賣出的申報單讓位于高價賣出的申報單。相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安排。
1、創業板和科創板的盤后交易有一些規則要求,其在交易日的開盤交易時間是15:05-15:30;開市時間段停牌,也可以繼續申報;當天下午三點屬于停牌時,就不能進行盤后交易;
2、盤后交易的每筆申報數量最低是100股,在此基礎上只能以整數倍數量去申報,但申報數量最大不能大于100萬股的;
3、對買賣價也有些限制,買入價若是比收盤價低也是無效的,賣出價若是比收盤價高的話也是無效的,賣出的價格若是比當天漲跌幅還要高的話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