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兩年的凈利潤均不少于1000萬(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股本總額不少于2000萬;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萬,股本總額不少于2000萬;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或者競價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億,股本總額不少于5000萬,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
1、直接參加:投資者本人戶下前一交易日日終投資資產總市值500萬人民幣以上。銀行投資財產包含交易清算資產、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各地股權轉讓體系上市的股票、基金、債券、證券公司集合理財商品等,具備2年以上證券交易經驗,或具備財務、金融、投資等相關的專業或培訓經歷。而機構投資者要想參與掛牌公司轉讓,則一定是注冊資金五百萬人民幣左右的法人機構,或者認繳出資額投資總金額五百萬人民幣左右的合伙制企業;
2、間接參加:證券公司直營資產、資管產品和證券基金商品可以投資新三板,投資者可以借助相關機構發行的投資理財產品投資新三板。
新三板并不是A股。A股人民幣普通股,是通過中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包括上海和深圳兩個交易所上市的主板、中小板股票、創業板里的上市股票。而新三板原為中關村科技園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到代辦股普通系統進行出讓示范點,因掛牌企業均是高科技公司,而有別于原出讓系統中的退市企業和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
二者之間,A股公司上市需要合乎國家的有關規定,新三板企業掛牌難度低,大部分公司都符合規定。并且,A股投資成本低,中國股民依然占有主體性,機構用戶團隊在日益壯大。但新三板投資競爭壓力大,多為專業的機構用戶。而且,新三板可以采用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而主板、中小板股票、創業板選用競價交易方法,A股的大宗交易采用的是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后定價大宗交易方式。本文主要寫的是創新層上市條件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