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危職業?
保險公司將職業分為1-6類,級別越高,意味著風險越大。
其中,5-6 類就是高危職業,比如消防員,建筑工,前線軍人、直升機的飛行員等等,都是屬于危險系數高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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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高危職業危害 高危風險評估
從種種數據顯示,我國高危職業的危害明顯,職業分布廣,每種職業類別所涉及的人群就有很多。于是,高危職業危害已經開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群體性職業病時有發生,極大的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后期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們也不能忽視。所以,作為普通民眾,我們也要對高危職業的具體危害有一個初步了解,做好高危職業風險評估。
一.我國目前的職業危害現狀
我國目前的職業病危害形勢十分嚴峻,主要表現在:高危職業危害分布廣,接觸人群多發病居高不下,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嚴重,群體性職業病時有發生。
近年來一些地方屢屢發生正己烷中毒、三氯甲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鎘中毒等**性職業中毒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另外職業性肺癌**現象也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如重慶某制藥公司酮基布洛芬車間發生4人患職業性肺癌死亡5云南錫礦農民礦工肺癌高發等。2007年根據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共診斷各類職業病14296例。其中塵肺病10963例,占新職業病病例總數的76。69%、慢性職業中毒分別為600例和1638例。不僅塵肺病發病居高不下工齡縮短急慢性職業中毒也呈上升趨勢而且行業集中趨勢明顯職業病病例數名列前三位的行業依次為煤炭、有色金屬和建材行業。
高危職業危害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經濟發展迅速、勞動用工模式的轉變、***職能部門的改革導致職業衛生監管能力和監管方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水平和服務模式均不能適應市場的要求。以化學危害為例目前我國生產和上市銷售的化學物質大約有45000種每年申報新化學物質約100種8而最新頒布的《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實際上美國和其他國家對化學危害采取了優先管理和分級管理的策略同時在全球范圍內倡導建立化學品危害分類和安全信息的全球協調制度并于1992年得到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UNCED與化學品***間安全論壇的認可。
二.高危職業危害及危害監測
優先管理高危職業危害嚴重的化學有害因素對高危職業危害進行監測預警控制主要職業病危害從而達到顯著減少和控制職業病和職業中毒事故的目的。為此只有明確職業危害、職業危害監測、職業危害分級評估的內涵才能確定監測預警的方向和模式。
1.高危職業危害一般指職業性有害因素指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和工作環境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對職業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一切要素或條件。職業性有害因素是導致職業性損害的致病原其對健康的影響主要取決于有害因素的性質和接觸強度劑量。根據衛生部職業病報告數據目前威脅我國職業人群健康的職業性有害因素仍以生產性粉塵硅塵、石棉塵等、化學性毒物一氧化碳、硫化氫、氯氣、鉛、苯等為主。
2.高危職業危害監測是指對工作場所潛在健康危害進行預測、觀測、測量、評價和控制接觸的過程。根據作業環境條件和存在的問題可采用三種監測方法即職業環境監測、生物監測和醫學監護。職業環境監測是對作業人員作業環境進行有計劃、系統的檢測分析作業環境中有毒有害因素的性質、強度及其在時間、空間的分布及消長規律。生物監測是指定期、系統和連續地檢測人體生物材料中毒物和/或代謝產物含量或由其所致的生物易感或效應水平并參與比值進行比較以評價人體接觸毒物的程度及可能的潛在健康影響。生物標志物biomarker作為職業危害監測的早期指標已經有了很多研究。醫學監護指以健康檢查為主要手段包括檢出新病例、鑒定疾病等屬于第二級預防范疇。
三.風險和風險評價
風險的定義有兩類一類定義強調風險的不確定性如風險在《辭海》的定義人們在建設和日常生活中遭遇能導致人體傷亡、財產受損及其他經濟損失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其他不測事件的可能性”《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第六版定義為危險度或危險性指一定時期內從事某種活動引起有害作用如造成機體損傷、產生疾病或死亡的概率。一類定義還同時強調高危職業風險損失的不確定性如安全評價對風險解釋為風險是危險、危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與危險、危害事件嚴重程度的綜合。風險評價是識別工作場所存在什么危害評價這些危害引起人身傷害可能性的一個過程其目的是為了確定并提出相應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工作場所風險評價的系統模式一般包括5個方面:1危害識別;2誰可能遭受危害如何遭受危害;3評價危害產生的危險性和現行防護措施是否充分、有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措施;4記錄評價結果;5必要的跟蹤評價。可見高危職業風險評價基于危害監測。危害的識別和分類、危害和暴露分級以及危險度的確定是風險評價中的關鍵技術指標。
四.風險分級及分級標準
風險分級是通過風險評價方法比較某種危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危害后果的嚴重性確定高危職業風險等級。為了定量評價并分級工作場所職業危害程度為分級監察提供依據我國上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共頒布和或修訂了多部職業危害程度分級標準即《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有毒作業分級》、《噪聲分級標準》和《高溫作業分級》等。2002年以來又連續頒布和修訂了一些與職業病危害風險分級有關與《職業病防治法》配套的法規和標準如《高毒物品目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
高危職業危害形勢的嚴峻,迫使民眾自己不得不對自身健康給予足夠的重視。從現實情況來看,高危職業發生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經濟發展迅速、勞動用工模式的轉變、***職能部門的改革導致職業衛生監管能力和監管方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水平和服務模式均不能適應市場的要求。但是,最根本的原因還要歸結于員工自我保障意識不足。因此,相關行業以及民眾自己要對所處職業的風險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及時做好風險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