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車輛出險一次保費會上漲,具體上漲幅度視事故嚴重性而定。具體如下:
保險如果靠前年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不浮動;立案數(包含結案數)1次,且上一年度賠償金額大于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的80%,最高優惠28%。
交強險靠前年出險后上浮的百分比:如果靠前年沒有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下浮10%;如果靠前年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不浮動;如果靠前年發生兩次以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10%;如果靠前年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強險價格上浮30%;如果靠前年發生酒后駕車,交強險價格最高上浮60%。
商業險靠前年出險后上浮的百分比:商業險上一年度未出險優惠30%;立案數(包含結案數)1次,且上一年度賠償金額大于上一年度商業險保費的80%,最高優惠28%;立案數2次賠款大于保費80%,最高優惠20%;立案數3次,賠款小于保費80%優惠30%再上浮10%,賠款大于保費80%優惠23.05%再上浮10%;立案數4次賠款小于80%,優惠30%再上浮20%,賠款大于80%,優惠19%再上浮20%;立案數5、6、7次均上浮30%,立案數8次及以上的就禁止承保了。
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當年出險的次數比較多,不僅第二年保費會上漲,賠付率也會降低。
汽車出險是指車輛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而且報告了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出險定損核價解決的事故。出險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時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警管理部門報案,告知保險公司損壞車輛所在地點,以便對車輛查勘定損,一方面讓保險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險公司咨詢如何處理、保護現場,保險公司會教車友如何向對方索要事故證明等。商業險,上浮也是要符合相關規定的,不能隨意加重車主繳費負擔。
具體上浮規定如下:上年度出險次數3次,上浮10%;上年度出險次數4次,上浮20%;上年度出險次數5次及以上,上浮30%;上年度出險次數8次以上,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續保。
其他情況,需要注意的是,特別是違法駕駛,即便沒有出現交通事故,也會增加第2年保費的額度。
根據車主所在地規定,酒后駕車違法行為一次上浮交強險費率10%至15%之間,而醉酒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上浮交強險費率20%至30%之間,總共累計上浮費率不得超過60%。
商業保險,酒駕、毒駕等違法行為發生1次,保費最高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