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統籌屬于醫保的一部分,**時除了需要大病統籌申請書以外,還需要哪些材料?**程序如何?**所需材料:1、當地城鎮戶口,可在戶口地以個人方式繳納社保,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繳納手續。2、個人一般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可根據規定的不同檔次(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00%60%范圍)確定,比例一般為養老20%,醫療8%左右,醫療保險包括大病互助。至于當地是否可以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而不參加養老保險,需根據當地政策,有的地方是捆綁繳費的,兩者同時參保。但一般醫保會對報銷范圍和就醫地點有限制,具體安排如下:
門診特殊病(一)報銷范圍: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后服用抗排異藥的參保人員,在**了特殊病審批手續后,發生的門診特殊病用藥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二)報銷比例:報銷比例同住院。門診特殊病的結算周期是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三)就醫管理: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家醫院作為特殊病定點醫院,就醫時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個人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四)報銷流程:參保人員將單據交到單位或社保所,單位將單據申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