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小王的孩子高燒42°C,想要請假回家照顧孩子,遭到公司的拒絕,稱公司規定不能請事假。那么,公司的做法對嗎?是否構成違法行為?孩子高燒保險可以報銷嗎?
9個月大的孩子發熱42度,媽媽向單位請事假受到主管拒絕,要按曠工處理,1月9日,一則哺乳期女性的“維權”信息在大連本地社交平臺上激發熱議,按照顯示的聊天截圖內容,有網友譴責公司不近人情,有人覺得制度就是制度,不能道德綁架,也有人質疑年輕媽媽請事假太多,同時也有人感慨婚育女性在職場和家庭之間的無奈。1月10日,記者聯系上了事件中的當事人及其單位領導,還原了事情的始末,同時獲悉事發當晚主管領導已經告知當事人“先照顧孩子”。采訪中記者發現,在事件被廣泛關注和熱議的背后,是很多職場媽媽不得不面對的社會近況。
請假不批一般來說是不涉及違法的,除非是當事人有緊急情況公司以不合理要求而不予批準,并給當事人造成經濟財產損害的才會涉及這方面。一般請假不批只要多與公司溝通協商都能順利解決的。
請假不批可以說領導不盡人情,單位存在不合理的行為,但是并不違法,因此,你去法院***,勝訴的機會不多.如果是事假,企業可以不批,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的需要是否決定批假的權利。如果是婚假、喪假、病假等,企業不批屬于違法。具體需要根據簽訂的合同及《勞動法》來判斷。
一位有高燒經歷的網友說:高燒42°C,可能會引起后遺癥,比如腦膜炎什么的,就是人們常說的高燒把腦子燒壞。可能會引起神經受損的,還可能導致繼發性感染。
一旦神經受損就是不可逆轉的,超過42度就會可能有生命危險了,神經受損后還會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引起肌體的各種酶失活,就會引起聽不清,視力模糊,記憶力差。身體的很多臟器,比如心,肝臟,腎臟等出問題,就叫做多器官功能衰竭。如果治療及時的話,應該問題不大。
孩子的保險只有住院可以報銷,如果說沒有住院是不能報銷的。目前所有的商業保險,單純因感冒發燒等疾病造成的門診費都是不能報銷的,只有意外醫療(如磕磕碰碰、貓撓、狗咬)是可以報銷不住院所花銷的各項費用,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考慮從小給孩子做份教育金儲蓄。
當前的商業醫療保險報銷的是因住院發生的門診費用,單獨的門診費用是不能報銷的。當前可報銷門診費用的只有農村合作醫療。社保醫療可以用醫療卡買藥。但如果買了意外醫療保險,因為意外造成的門診費用是可以得到賠付的。
綜上所述,孩子高燒不退不給請假,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確,有人說對的,因為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也有人說不近人情,你們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