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經與企業人員的并軌了,因此,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也和企業職工的一樣了,另外,改革后的養老金待遇,是大家十分關注的一個問題。那么,事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小編介紹,事業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如下:
本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事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相關政策解讀
國家確定,要立足于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為此,我們在研究制定政策時,總結吸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順利推進的成功經驗,堅持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的原則。
改革前已經退休的老人”,原待遇不變,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其中,符合規定的待遇項目,經審核確認后,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其他項目,仍從原渠道列支。
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退休時執行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這部分主要體現的是長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待遇水平越高。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務院統一規定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包含歷年個人繳費的已支付保費與利息之和。這部分主要體現的是多繳多得”,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偟膩碚f,改革后基本養老金待遇的確定,將與工作人員在職時的繳費水平、繳費年限緊密聯系,這樣更能夠全面歷史地體現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未實行個人繳費,其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是此次改革的難點。如何解決呢?我們在《實施意見》中規定,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一定比例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種辦法,與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相統一,有利于公平合理確定中人”退休待遇,同時改革后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覆蓋率也有所提高,有利于實現待遇水平的合理銜接。
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自改革之日起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于老辦法的,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頂限制。這樣,基本可以保障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