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養老保險制度,它是實施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對于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意義重大。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結構的加劇轉型,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小型化趨勢愈加明顯,城鄉居民的養老問題越來越突出,養老保障問題備受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視。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實現讓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的目標,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2009 年 9 月1 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時期。部分地區在“新農保”制度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制度安排,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起全覆蓋的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鄉二元化界限,使得社會養老保險向著城鄉一體化轉變,朝著社會公平邁出了重要一步。在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快速發展轉變時期,如何正確認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正確認知其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著力從制度層面推進和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制度在大規模推廣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同時也期待著為其他地方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籌提供理論和實踐上的參考。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緩解不斷加劇的養老壓力,同時大家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一些商業的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