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如今已經成為一個恐怖的代名詞,讓人談起就感到恐慌。其實隨著如今醫療水平的不斷進步,社會的不斷發展,癌癥已經能夠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了,大部分的癌癥都能夠通過有效的治療做到緩解甚至是康復,只是要實現這樣的效果,需要不菲的醫療費用。很多人對癌癥的恐慌不只是來源于癌癥的高發病率和難以治療,更多的是對高額的醫療費用的困擾,而一份好的防癌險正好能減輕癌癥帶來的經濟壓力,那人壽的防癌險怎么樣,我們可以一起來看看。
一、保險責任全面
人壽的防癌險保險責任全面,從輕癥確診到癌癥康復以及多種情況均有考慮到。輕癥癌癥確診保險金,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如果確診合同定義的輕癥癌癥,則按照保額的30%給付,最高可給付10萬元。癌癥確診保險金,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如果確診合同定義的癌癥,則給付百分百的保額。特定癌癥額外給付保險金,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如確診的癌癥既是合同定義的癌癥,同時也是合同定義的特種癌癥,那么可以得到130%保額的給付。癌癥康復保險金,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合同定義的癌癥之后的一個月內仍然生存,則每年給付20%保額,最高給付100%保額。除此以外還有豁免保險金、身故保險金等附加險,無論什么情況都能幫助你從容應對。
二、賠付方式舒心
人壽防癌險采用的是確診即賠的方式,即受保險人在合同等待期之后,首次在醫院確診合同約定的癌癥,并符合合同的相關要求,則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保險金。只要是在醫院首次確診合同約定的癌癥就直接獲得賠付,不需要被保險人先行墊付,不像報銷型的保險,需要在產生治療費用之后憑收據等單子進行報銷。
三、多重給付靠譜
在人壽防癌險的保險責任中,很多項保險責任并不沖突,如在確診合同約定的輕癥癌癥,獲得輕癥癌癥確診保險金之后,則該項責任給付一次,責任終止而合同仍然有效。其他保險責任也是一樣,各保障責任之間并無沖突,不用擔心在收到其中一筆賠付之后,其他保險責任就無效的情況。
人壽防癌險作為市面上較受歡迎的一個產品,各方面均有其獨特之處,是一款值得購買的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