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是什么意思?土地轉讓金就是***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和***轉讓受讓人,受讓人將以貨幣的形式進行補償。土地出讓金是什么意思呢?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土地出讓金是什么意思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部門將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和***,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三、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托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的分類一種是“熟地價;另一種是“毛地”或“生地”價土地出讓金繳納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協議出讓最低價=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60%毛地和熟地具備建設條件的土地,其協議出讓最低價的確定可以以基準地價和生地出讓最低價加上相應的土地開發費等綜合考慮。
土地出讓金標準
一、個人住房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二、已購公有住房土地出讓金標準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拆遷安置房土地出讓金標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于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工業用地補交土地出讓金標準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