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97年的福建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一家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機構,主要負責公積金提取、公積金使用、公積金核算、住房補貼發放等工作,多年來為廣大福建職工帶來了便捷服務,并獲得多項光榮稱號。
福建省直單位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元月,隸屬于福建省人民***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內部設辦公室、歸集管理科、計劃財務科。現有編制15人。主要負責省直在榕和中央駐榕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負責已售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審批和臺賬管理;
(七)受托完成住房補貼的發放工作;
(八)完成省人民***、上級主管部門及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幾年來,中心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支持下,認真貫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堅持“委員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積極宣傳住房公積金政策,不斷加大住房公積金歸集和個人貸款力度,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強化內部管理,規范住房公積金運作,為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改善和提高職工的居住水平,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1999—2001年,中心被省直團工委、團省委和團中央分別授予“省直級青年文明號”、“省級青年文明號”和“全國級青年文明號”等光榮稱號。截止2004年12月,累計有2210個單位197611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31.67億元,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134981人次11.63億元,累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11628戶16.62億元,公積金實際余額20.90億元。
福建公積金的管理中心屬于福建省人民***機關事務管理局旗下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發放受托完成的住房補貼、管理已售公有住房的維修等,在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改善職工居住水平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