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在2012年初發布《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規劃(簡稱償二代)》,提出要用3至5年時間,形成一套既與國際接軌、又與我國保險業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償二代建設于2012年啟動,經過三年努力,2015年2月,償二代正式發布并進入實施過渡期。2016年1季度起,“償二代”監管體系正式實施,保險公司只向保監會報送償二代報告,停止報送償一代報告。這意味著我國保險監管將全面實行“風險導向”新制度,實現質變。中國償二代建設的目標是要科學準確的計量風險并提高對風險的敏感度,推動行業不斷提升風險管理能力,也為其他新興市場提供改革經驗。中國償二代在采納國際通行的三支柱框架的同時,在風險分層理論、三支柱的邏輯關聯、資產負債評估框架、壽險合同負債評估、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SARMRA)、風險綜合評級(IRR)、市場約束機制等多個方面,充分體現了中國新興保險市場的特征,具有中國的原創性貢獻。多輪定量測試結果表明,中國償二代是一套科學的監管體系,實現了預定的建設目標。隨著中國對外開放和市場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償二代實施,中國保險市場將更開放、更有效率,對全球保險市場的持續發展和國際保險監管規則的建設,都將產生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