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為了解決農民因病困難,因病更貧等問題。農合醫療保險參保是以自愿的形式,每家每戶為單位進行參保。凡是農村戶籍的農民都可以參加農合醫療保險,農村戶籍的中小學生和幼兒隨父母一同參保。另外根據農合新政策規定,下列三種情況下的居民也可參加新農合保險:長期居住在當地農村但尚未**戶籍轉移手續的外籍(含外省籍)農村居民,可以參加居住地的新農合。失地農民、務工農民以及雖然有城鎮戶口但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事實上長期居住在農村的居民,可以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行政上獨立的農、林、牧、漁場的農業工人和開發區、風景區的農民,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可以參加區劃所在地的新農合。
新農合繳費模式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繳費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當年所有保費的方式。國家沒有規定統一的繳費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為繳費期間,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醫療的啟動時間。
新農合繳費機制
新農合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1)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準不應低10元,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以相應提高繳費標準。鄉鎮企業職工(不含以農民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縣人民***確定。(2)有條件的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適當扶持。扶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類型、出資標準,由縣級人民***確定,但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3)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資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體補助標準和分級負擔比例,由省人民***確定。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地方各級財政可適當增加投入。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安排補助金。
新農合繳費程序
1、本人申請并積極繳納合作醫療款;2、村委會審核并向鎮合管站提交籌資花名冊、籌資票據;3、鎮合療辦復查,審核合療籌資表,向縣合療中心提出申請簽證;4、縣合療經辦中心審核無誤后,**簽證、蓋章、登錄,確認。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如下: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160元/人每年、320元/人每年兩個檔次;
學生、兒童個人繳費標準:150元/人每年,含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二)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繳費標準為:460元/人每年、230元/人每年兩個檔次
(三)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
沒有參加我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成年人居民,按26元/人每年的標準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一并繳納。
(編輯:Hello.baby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