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獲得必要的批準后,向其現有股東提出配股建議,使現有股東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認購配股股份的行為。配股是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方式之一。市場上簡稱的“配股”與“增發”統稱上市公司向會公開發行新股,向原股東配售股票稱“配股”,向全體會公眾發售股票稱“增發”,***者以現金認購新股,同股同價。
因此,配股是已上市公司的行為,對于案例中的“即將在深圳上市”的公司,是不能向***者配股的。就算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也應當同股同價,不存在“折扣價”的問題。另外,***者在申購前必須先開戶,通過在開戶的證券營業部進行申購,不能僅以與幾個業務人員簽訂合同的方式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