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支付是資金貸款的一種支付方式,即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以降低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托支付適用范圍為單筆貸款金額超過項目總***的5%或超過500萬元。那么受托支付帶來了什么影響呢?
1、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銀行為增加貸款業務,爭取相關企業的大額定額存款,或獲取財務顧問費等收益,默許這種“變味”的受托支付行為,有的甚至直接由銀行主導促成。
2、貸款資金使用監管缺位。該形式下,銀行對貸出資金的監管約束大減,企業對資金的使用具有很大的自由度,存在較大風險隱患。
3、將影響***的宏觀決策。據調查發現,虛構交易事項的銀行受托支付現象普遍存在,成為行業的一種融資潛規則。合同表面上是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實際實體經濟并未得到“輸血”。這些虛假的數據內容傳遞到決策層,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宏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