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銀行來說,金額較大的貸款,或多或少的存在貸款風險的,所以在銀行貸款的過程中,是萬分謹慎的,那么銀行是如何將這樣的風險降到最低的呢?這里我們就要說到銀行貸款受托支付了,這樣的方式存在就有它的意義,那么受托支付存在哪些問題和風險呢?
1、信貸資金使用情況難以有效監控。由于借款企業將資金通過“表面合規”方式流出,隱瞞實際用途,導致貸款銀行監控困難,貸后管理形同虛設。
2、受托支付資金延遲支付。銀行貸款要經過申報、審批、落實條件、發放等諸多環節,耗時較長,影響企業實際用款需求。
3、受托支付影響信貸資金安全。借款人與交易對手間、關聯企業間、上下游企業間編造虛假交易合同、提供虛假受托支付,而信貸資金實為他用:一是部分客戶利用提供虛假銷售合同與虛假受托支付挪用信貸資金進行其他***;二是部分客戶利用虛假受托支付挪用信貸資金用于股市、樓市、黑市、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不正當***領域。
4、貸款發放與企業資金需求節奏不匹配。受銀行貸款審批和規模配置到位的不確定性、市場經濟條件的變動性等因素影響,借款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故通常將流動資金貸款用作其日常經營周轉資金。致使銀行貸款期限大多為一年,到期后多為轉續貸。基于以上原因,中小企業提供給銀行的交易背景資料及受托支付資料大多為虛假資料。
5、轉續貸和借新還舊貸款存在風險隱患。一是借款人貸款到期大多通過借款來歸還銀行貸款,待銀行貸款出來再歸還借款,其資金用途無真實交易背景。二是借款人借新還舊轉貸及無還本轉據貸款時,資金用途表述多與實際用途并不一致,對此商業銀行的監管難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