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銷公司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司注銷是公司解散、清算的后續步驟,是對公司主體法人資格消滅的確認。而公司由于其存續期間存在大量的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公司注銷必然涉及公司原有債權債務關系的終結,注銷公司的程序如下:
1、公司內部作出解散決議。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2、到工商局申請進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清算組備案;其次,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5、到工商部門**注銷登記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滅都以登記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進行注銷登記,公司的債權債務才會消滅。
《公司法》靠前百七十九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公司設立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變更登記。
二、注銷公司的注銷材料
申請注銷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進入公司注銷申請程序,清算后、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的批準文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是可以進行注銷的,但也必須要有合法的條件才能進行**,而且在**之前就要向工商部門進行申請,等所有的手續**好了之后才可以進行合法的注銷,所以,在**的時候就要多咨詢一下,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