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權責任包含哪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是什么?
侵權責任包括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指因行為人對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財產權和人身權,并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特殊侵權,是指當事人基于自己有關的行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別原因致人損害所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法是: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上方法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靠前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二、網絡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什么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民法典》靠前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侵權,由哪方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侵權,由公司承擔責任。我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規定,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公司屬于法人中的營利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侵權的,由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