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杭州落戶口政策有哪些?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2、往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有更新)
3、留學回國人員落戶
4、入學落戶
5、高層次人才落戶
6、高技能人才引進落戶
7、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8、購房落戶
9、杭州積分落戶
10、***落戶
11、未成年子女投靠
12、夫妻投靠落戶
13、老年投靠落戶
14、市內戶口遷移(集體戶口除外)
二、在杭州戶口遷移流程是什么?
靠前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三、杭州戶口市外遷入規定有哪些?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申報由市外遷入戶口的,遷移人的年齡、學歷、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居住條件等基本情況,應當符合遷入地政策規定的具體條件,并按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二條的要求提交申報事由材料。
第四十二條 男女雙方**結婚登記后,一方申報戶口投靠另一方的,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屬被投靠方或其直系親屬的權屬證明**。
與父母同戶一方因服現役被注銷戶口的,與公婆或岳父母實際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公婆或岳父母處。
第四十三條 未成年子女申報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的,由其父親、母親或遷入戶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報。
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憑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投靠非撫養方的,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
父母雙亡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憑親屬關系證明或監護證明(聲明)、父母雙方的死亡證明或因死亡戶口被注銷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處。
第四十四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憑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
除杭州市城區外,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
第四十五條 達到杭州市城區積分落戶分值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實際居住生活在寧波、溫州市城區的,可以憑合法穩定就業憑證、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憑證、房屋權屬證明(含租賃房屋證明)、《浙江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實際居住生活在本省城鎮地區的,可以憑房屋權屬證明(含租賃房屋證明)、《浙江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第四十七條 博士后研究人員可以憑進站備案證明或省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等材料,到設站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出站后留在本省工作的,可以憑博士后證書或省級以上人事部門的介紹信等材料,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第四十八條 被縣級以上黨委、***或省級以上部門評為勞動模范、道德模范、先進工作者、出色的/卓越的/優異的/杰出的農民工、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等稱號的人員,可以憑評定證書或評選推薦單位的證明等材料,在3年內向評選推薦地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第四十九條 工作變動人員,可以憑縣級以上組織或人力社保部門的進入審核手續以及接收單位證明等材料,在工作地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第五十條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有關規定,申報戶口遷入登記時,與遷移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分別符合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等規定條件的,可以隨遷。
第五十一條 駐浙部隊軍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憑師(旅)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批準的隨軍證明、干部或士官的任命書、軍人工作證、結婚證等材料,在駐地申報隨軍家屬戶口遷入登記。
第五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軍隊離退休人員、水庫***及其他人員申報戶口由市外遷入的,按有關政策規定**。
事實上,杭州市針對外來務工人員開放的落戶政策是非常廣泛的,各不同階層的人民群眾都有機會**杭州常住戶口,如果計劃**杭州戶口,拿到準遷證之后,需要注銷原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