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限額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m2;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m2。
實施舊村改造、下山***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m2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2、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可分為:
(1)小戶:即三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
(2)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
(3)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
二、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是什么?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實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拆遷的。
三、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請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出租住房的;
在農村,宅基地的使用問題肯定是一戶一宅,但是,各農村地區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宅基地的使用政策上可能也有差別,很多農村地區已經不再審批宅基地,村民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宅基地,但宅基地轉讓出去以后,本村將不再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