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之后多久會開庭審判的?
取保候審大約6個月左右開庭。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靠前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期限。
3.靠前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5.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期限。
二、如果取保一年到期后被羈押怎么辦?
到期被羈押了,那就只能請律師來處理案件了。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已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三、一般取保后還要不要出庭了?
一般取保之后還是要出庭的。
1.取保候審后也是要***、法院判決的,除非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作出不***決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四、若是判刑一年取保要多少錢?
保證金的起征點是1000元以上,但是如果已經判刑了的話,那么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1.保證金是取保候審的一種保證制度,對于暫予執行的服刑人員法律沒有規定要交保證金。有些地方的社區矯正機關收取暫予監外執行服刑人員的保證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如果已經判刑了,那么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如果已經判刑了,那么是不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就算是申請了舉報后審該出庭還是要出庭的,并不是申請了取保候審就可以結案,免去牢獄之家了,如果有犯罪事實該判刑還是會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