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和未成年發生性關系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刑法的規定,以***罪定罪處罰;但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從重處罰。
***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或者***:
(一)***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三、其他規定
《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或者***,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犯前兩款罪,并有***害、傷害、***、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并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并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條,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并處罰金。
只要一方未年滿達到十四周歲,無論雙方是不是自愿發生性關系的都構成***罪,根據刑法規定,可能被判處3到10年。所以大家在交往的過程中要多多注意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權利。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了不能解決的問題,也可以咨詢的律師,讓律師為大家專業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