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法規幾點以算擾民?
擾民是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
晚上22點以后早上6點以前都算擾民,都可以報警。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條第四款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1、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鐘的就是擾民了,屬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現了在這些范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
2、小區里裝修時間12時至14時、19時至次日7時才是不擾民。每個省份規定的時間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異,居民正常休息時間內操作算擾民。容許裝修的時間集中在7時到12時,14時到19時。
3、晚11點到次日早7點,分貝高于80分貝,即為擾民。
中國現行的國家標準為《GB 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五類聲環境功能區的環境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噪聲限值規定:
類別 晝間 夜間
0類 50分貝 40分貝
1類 55分貝 45分貝
2類 60分貝 50分貝
3類 65分貝 55分貝
4類 70分貝 55分貝
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
(1)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
(2)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
(3)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4)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
(5)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
環境噪聲對人們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較大,當人們遇到噪聲問題困擾時,可以先請具有國家資質的相關檢測機構對環境噪聲或者室內噪聲進行系統、科學地檢測,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后,如果發現其噪聲確實超標,便可向物業管理公司或當地專門處理噪聲污染的部門(如環保部)進行投訴,環保部門會按照國家的環保標準和有關法律對噪聲超標事件依法進行處理。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人民的利益的,因此無論是在何時何地,我們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私人利益,尤其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時候更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