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了十天沒有簽勞動協議有什么法律后果
若貴司尚未與您簽署雇傭協議或勞動合同,您有權要求其與您簽訂此類文本合同。
若已經形成了雇傭關系,但雙方卻未能約定書面勞動合同,此類情形下法律要求雇主必須在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尤其是遭遇不合法的待遇和威脅時,勞動者可以選擇立即離職,并要求雇主對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包括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雙倍工資等各項福利。
為了比較妥善地處理勞動***,建議您向勞動監督部申請勞動仲裁。
您可以通過收集與雇主有關的書面證據,如工資單、考勤記錄等,來證明雇傭關系的確立。
依據現行法例,當雇主未在雇傭員工的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且與勞動者之間關于勞動報酬的條款不夠明晰,那么新招聘員工的勞動報酬依照集體合同中規定的標準來執行。
如果群體合同并無對此做出規定,則將實行公平的同工同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干了十年沒簽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不簽合同補償如下: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公司因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的力量不僅僅在于它的約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導作用。它教育我們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干了十天沒有簽勞動協議有什么法律后果”,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有價值的啟示和教訓。我們應該珍視這些教訓,將它們內化為我們的行為準則,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如果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客服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