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超速30%怎么處罰
高速公路超速30%的處罰一般是扣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于高速公路超速30%扣分標準如下: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記6分。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二、交通違章處理程序是什么
發生交通違章行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體的處理交通違章方法如下:
一般程序,包括: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采用簡易程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在不同的道路上,其實機動車有超速行為的,此時規定的處罰標準都是不同。因為在高速上超速行駛,危險性很大,很容易就造成交通事故,所以這個時候對高速公路上超速的行為給予的處罰也是比較嚴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