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有借條的情況下怎么要錢
有借條要錢有三種途徑:
靠前,直接依據借條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要求還款;
第二,找中間人進行調解,爭取還款;
第三,去法院訴訟,要求對方承擔還款義務。
***時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后盡快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根據審理情況作出判決或者調解,調解是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判決勝訴后欠款人仍不償還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靠前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僅憑借條***會得到支持嗎
只有一張欠條。無其他相關證據,法院很難認同。民間借貸合同是實踐性合同,要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不能僅憑一張借條就認定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成立。
出借人要證明民間借貸合合同成立與生效,除了提供借條這一直接證據之外,還要證明其確已支付了借款。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