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鎮地區的職員,在入職之后,企業單位一般都會給其繳納醫療保險,在繳納之后,若職員受傷,帶上醫療卡,就可以按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的報銷比例進行報銷。不同的地區的報銷比例存在著差異,還與職員所受的傷相聯系。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的報銷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1、門診報銷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全體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進入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參保時間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連續10年參保,那么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后還可能有“再次報銷”在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屬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部分,在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二次報銷”。
參保居民個人年度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及“二次報銷”支付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住院醫療費(含合規、合理的自費部分)超過2.5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對超過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再次報銷”,大病保險資金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4、報銷額度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其基本醫保的年度支付限額為12萬元,大病保險的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參保者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二、城鎮醫療保險繳費**
每年年8月1日—11月30日,逾期繳費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繳費。
1、城市區一般居民、小學和初高中在校學生、少年兒童首次參保:請攜帶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區,**參保登記手續;
2、5個工作日之后,請攜帶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到就近的銀行網點繳費;繳費次日起,請攜帶繳費憑證和醫保卡工本費7元,到戶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區社會保險中心**醫保卡。
3、已參保人員續保:請攜帶居民身份證或居民醫保卡,直接到就近的銀行網點繳費。
根據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的報銷比例在不同的治療階段的報銷比例是不同的,且報銷比例還與意愿的級別有關系。一般來說,需要職員先交納醫療費用,治療結束之后,再按照既定的規定,向相關機構提交報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