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一勞動節放假多少天?
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10日至放假調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勵各單位結合帶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實,安排職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星期日)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0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放假調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五一加班工資怎么算
1、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5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5月2日至4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說的工資收入指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按照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在休息日加班,則要按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這里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需要明確的是,對于五一勞動節放假的具體時間是由國務院每年根據實際情況來制訂的,特別是涉及到五一的節假日安排上,單位和機關應當合理的分配使用,如果未安排放假等情況的,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