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失業補助金每月多少錢?
失業補助金能領6個月,最高不超過失業金80%,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乘以領取的月份數。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法規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公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按照現在各省失業金標準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說失業補助金最高發放標準在1000乘以0.8=800元上下浮動;也就是說6個月每個月800元最高總共能領接近4800元上下。
二、有關失業保險的規定是什么?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后,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對失業保險費繳納的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零點五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國家的失業保險金是一項保障制度,如果符合我們國家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那么完全是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到具體的領取標準大概是要根據各地的政策來進行判斷的,具體的金額每個人都是不確定的,且每個人只能申領一次。